同意書
TCSC

土城冰上樂園消費者規範

使用規範

  • 本場所僅開放身高145公分以上者購票入場。
  • 為確保舒適及安全的運動環境,本場所各時段承載人數上限為250人,超過人數上限即停止開放購票與入場。
  • 冰面上人數限制150人次
    冰場外人數限制100人次
    全館總人數上限共250人

  • 為維護安全與舒適的運動環境,消費者需遵守以下事項:
    • 1.禁止在本場所內用餐、嚼食口香糖、檳榔或飲用酒精類飲料。
    • 2.所攜帶飲料及礦泉水需在指定區域擺放及飲用。
    • 3.禁止吸煙(包含電子菸)。
    • 4.禁止定點站立於主場區域使用手機拍照或自拍棒。
    • 5.禁止手持手機滑行。
    • 6.冰鞋內需著襪子才可入場滑行。
    • 7.禁止自行拆解公鞋零件,如經發現需原價賠償冰鞋備品零件費用600~2,500元及人工檢修費200元,拆解後續造成他人財物毀損、受傷將追究連帶責任。
    • 8.指定區域以外區域均為禁止飲用飲料及礦泉水,請遵守規範並保持清潔,請勿穿著冰鞋並務必確保在靜止狀態下飲用,若未遵守導致本場地或造成其他消費者受傷或財物損壞,需負擔相關賠償責任。
    • 9.本場所置物櫃僅供寄物用途,消費者應善加保管隨身攜帶之貴重物品,如有遺失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進出場管理

  • 1、因個人因素需暫時離場時,請將滑輪鞋及護具歸還並於租鞋處掃描QRCODE完成手續,方可再次入場。
  • 2、離場時間以掃描QRCODE完成離場手續為準,請自行留意時間,本館不另行通知;票卡如毀損或遺失則依購票明細為主。。
  • 3、閉館前50分鐘即停止售票。
  • 4、消費者如持用偽造、變造之門票或以其它不當方式入場者,本公司將依法究辦。
  • 5、遊客進入付費區,均應購買門票。持參觀券者,僅可參觀或陪同,不得進入冰面滑冰,違者視同不符票種者處理。門票僅提供單次進出,已刷卡離開付費區者,須再次購票始得進入付費區。
  • 6、離場時間逾時10分鐘以上至未超過30分鐘者,以續時30分鐘計算。

安全注意事項

  • 1、冰上運動有潛在運動傷害及受傷風險,即使已受過訓練者亦存有相同受傷風險,請仔細評估自身滑冰技能成熟度、以及滑冰前是否完成暖身運動等,並依自身的體能,適當的休息,以免造成運動傷害。若有受傷之情況,請盡速通報工作人員,服務人員會全力協助安排就醫。
  • 2、本冰場開放6歲以上兒童單獨滑冰;6歲以下需具備基本滑冰能力,並由成年人全程陪同。(請攜帶健保卡或證明文件主動備查驗) 。
  • 3、無成年人陪同之6歲以下兒童、孕婦、酗酒者、無自理能力,或有不適宜滑冰運動病史(如骨質疏鬆症、心血管疾病、癲癇及哮喘等)者,或身體不適者不得入場,為消費者的安全禁止進入冰面滑冰,敬請配合。
  • 4、請勿於公眾等候或通行區域換穿冰鞋、奔跑及嬉鬧。
  • 5、請勿於冰面入口處逗留,避免妨礙其他遊客通行。
  • 6、冰面整理後之表面較為平整且光滑,請衡量自身滑冰能力並注意安全,緩慢行進,避免發生意外。
  • 7、初學者請先行參加基礎滑冰課程,掌握正確滑冰要領,避免受傷。
  • 8、滑冰前,請再次確認各項安全護具(安全帽、護膝、護腕及護肘、手套)皆已配戴妥當,請繫緊並收妥冰鞋鞋帶(其他種類滑輪鞋禁止穿戴入場),若因前述配備與護具未完整與正確穿戴,造成自身或他人受傷之狀況,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 9、滑冰時,應穿著冰鞋,配戴安全帽及手套。未配戴安全帽者,應簽立「土城運動中心冰宮安全責任同意書」。
  • 10、滑冰時,請穿著長袖衣褲,避免跌倒時受傷。
  • 11、為確保遊客安全及衛生考量,入場滑冰須自備個人手套(棉質、全指手套,不包含塑膠手套、半指手套)。
    • o 滑冰時,不宜攜帶堅硬凸出物(如鑰匙、耳環、項鍊、首飾等)進入冰面,以免造成自身或其他遊客傷害。配戴眼鏡者,請妥適配戴及留意可能之碰撞,避免因鏡片破裂刮傷所造成之危險。
  • 12、為確保滑冰安全,滑冰時,禁止飲食、手持使用行動裝置、攝錄影或刻意破壞冰面(如噴冰、剷冰及鑿冰等)行為。滑冰應依「逆時針」方向,一般公眾滑冰時間,嚴禁接龍、高速不規則滑冰、丟冰屑、於冰上追逐打鬧及或從事花式動作 (含後退飛燕、飛躍式駝轉、3圈以上之跳躍)嚴禁單腳、蹲式滑動等危險行為。禁止逆向滑行或貿然變更行進方向;如欲離場應注意他人之動向並於保持安全距離下緩慢離開場域。
  • 13、除本規範外,請參閱現場公告之注意事項及現場工作人員安全宣導說明,務必衡量自身的身體及健康狀況後決定是否進場,進場後視為明瞭並同意本場所規範。

其他規定

    有下列行為者,本中心將派員制止,並得勸離或通報警方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如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時,應負法律上及其他相關責任。
  • 1、從事可能危害自己、他人安全,或毀損場館設施設備之行為。
  • 2、未經本公司許可,於本場所散布或張貼具營利性質之宣傳品,或從事錄音、攝錄影、進行商業教學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 3、其他影響、妨礙他人或違反本須知、本公司公告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之行為。
  • 4、列攜帶物進入本場館,一經查獲,本公司得請其離場,其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如發現疑為危險或易燃物時,得要求遊客澄清並提供檢查。其拒絕檢查者,視同攜帶危險品,本公司得拒絕其進入付費區並通知警方處理:
    • o 標語、旗幟、看板及其他具廣告宣傳效果之物件。
      o 危險或易燃物,以及法律規定之違禁或列管物品等。
  • 5、其他影響、妨礙本場所安全或違反本規範、本場所公告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之行為。為保障消費權益,本公司人員將於檢傷救護全程進行錄音錄影,相關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進行處理。

免責聲明

  • 1、本冰場已針對場地環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遊客如因使用上有受傷狀況,請於事發當下需主動告知工作人員,後續將由保險公司進行後續出險認定,遊客事後需備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開立之相關就醫證明文件。
  • 2、本冰場內之遊客(含參與或觀賞冰上活動者)均明白因本人或他人的失誤可能導致意外發生,成人應自行承擔風險,未成年人則應由法定代理人承擔。
  • 3、消費者應盡保護自身及兒童安全與遵守本場所安全等相關規定之義務。如因自身或兒童之不當行為或違反本場所相關規定等行為導致意外發生,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4、非因本冰場工作人員之故意或過失,致遊客受有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5、本中心保有最終修改及終止冰宮舉辦各項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土城運動中心冰宮Facebook公告,恕不另行個別通知。

遺失物須依下列規定處理

  • 1、遊客應善加保管隨身攜帶之貴重物品,本場館置物櫃僅供寄物用途,如有遺失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2、拾獲遺失物應交由櫃檯工作人員點驗處理,本公司將附收執聯單由拾得之遊客收執。
  • 3、遊客遺失物品時,可洽本場館櫃檯請求協尋。
  • 4、遊客認領遺失物時須能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則須持有認領人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始得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
  • 5、本公司依規定處理遺失物,不負遺失物保管及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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